2024-07-05 17:24:57
各职能部门:
自评报告是参评学校在全面自评的基础上,聚焦审核范围,对学校整体办学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所形成的写实性报告,是学校自我评估结论的集中体现,是审核评估的重要依据。《自评报告》撰写的质量不仅反映参评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客观状态,也反映参评学校对审核评估的态度与重视程度,还可以看出学校能否客观清醒地认识自己,是否具有驾驭和反思自身发展的自省能力和水平。
根据《鲁东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》中评建任务分工,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及审核要点进行评建,在做好评建工作和填报、核对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的基础上,认真研究、总结凝练,组织撰写反映自评结果的写实性报告,并整理相关支撑材料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要求
1.《自评报告》由一级指标牵头单位负责系统设计、统筹协调,组织各负责单位共同完成撰写任务,各负责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撰写工作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。
2.《自评报告》要依据我校审核评估指标体系(附件1)要求,围绕二级指标及其审核重点,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阐述学校是“怎么说的”“怎么做的(工作举措)”“做的怎么样(取得的成效)”“做的不好如何改进”“改进效果如何”等。撰写《自评报告》时,不应修改一级、二级标题,指标不能少,审核重点不能丢,同时要避免赘述与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无关的内容。
3.《自评报告》要突出重点,突出学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,突出办学和人才培养特色,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所采取的思路、举措、经验和取得的成效。重点回答学校办学方向、培养过程、教学资源、教师队伍、学生发展、质量保障和教学成效等方面的思路、举措、经验和取得的成效,以及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、社会需求的适应度、师资和条件的保障度、质量保障运行的有效度、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。
4.《自评报告》文字描述应简练准确,存在问题找准写透,原因分析深入透彻,提出的改进措施具体可行,避免空话、大话和套话。
5.《自评报告》主要内容包括学校简介(2000字)、学校自评工作开展情况(2000字)、学校自评结果(36000字)三部分。具体内容表述按照二级指标展开,需涵盖但不限于二级指标下设的审核重点。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”对应到一级指标来写,问题具体表现描述对应到二级指标和审核重点。《自评报告》字数原则上不超过4万字,一级指标自评报告的字数一般控制在5000-8000字,其中“存在的问题、原因分析”以及“改进措施”不少于自评结果部分的三分之一。《自评报告》中的数据应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所填报的数据一致,如果由于数据采集的时间节点不同等原因而导致数据不一致,学校须在《自评报告》后面附简要说明,具体要求见《自评报告》模板(附件2)。
6.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《自评报告撰写及支撑材料准备指导》(附件3),对照“审核重点”中“自评报告重点阐述”说明,结合本部门工作,按照《自评报告》模板(附件2)《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写作体例与格式要求》(附件4),做好本部门所涉及指标的撰写工作。
7.《自评报告》撰写要求在每个审核重点中用事例和数据说话,数据一般要求用图表的方式表达,须对数据有必要的分析和陈述。
8.学校要按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提供支撑《自评报告》撰写内容的相关材料,包括管理文件、教学资料、各类记录性材料、合作协议及其他佐证材料等。学校提供的支撑材料应真实可信,其总目录或索引附在《自评报告》后,并在报告中的二级审核指标后面分别列出相关支撑材料索引,便于专家审读《自评报告》时查阅。支撑材料原文电子版应提交到评估系统中,对于难以(或不便)提交到评估系统的原始支撑材料,应分类归档保存,以便专家入校评估时查阅。支撑材料按照《自评报告》模板中的参考整理。
9.支撑材料可参考附件2中的建议,各部门务必要根据学校实际进行调整、完善,具体格式由牵头部门作出统一规定,组织各相关单位整理、填报。当原始支撑材料内容较多或无法电子化时,如各类会议纪要、检查记录、项目申报书、获奖证书等,需以统计表或明细表形式列出,原始材料由所在单位单独建档备查。
二、统计时间说明
1.以自然年度为计算单位的数据,如经费、科研成果等,目前阶段近三年数据按2022年、2023年、2024年进行统计,数据起止日期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2024年数据将在本年度“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”数据填报完成后进行补充。
2.以学年为计算单位的数据,如教学数据,近三年数据按2021—2022学年、2022—2023学年、2023—2024学年进行统计,数据起止日期为9月1日—8月31日。
3.没有明确界定时限、要说明办学积淀的数据,可以根据需要统计,但应在文字中明确成果取得的时间,如:“建校以来……”等。
4.各单位评估材料中的统计数据和核算基数必须以此时间为准,不得变更。
三、材料报送方式和时间
请各职能部门于8月30日前将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目录交至各二级指标牵头单位,各单位提供的自评报告材料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提交。二级指标牵头单位负责汇总、整理,并凝练本部门牵头负责的自评报告内容,形成自评报告(第一稿)和相关支撑材料目录。二级指标牵头单位整理完毕后交至一级指标牵头单位再凝练,并根据进展情况再归档提交支撑材料,具体以后期通知为准。
不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。 联系人:陈蕾 联系电话:6013181
评建工作办公室
2024年7月5日